由于收到深圳市华信鼎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对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函,公司董事会增加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并向各位股东通知如下:
一,补充议案:
由于目前的生产经营需要,拟将于2021年9月15日深圳龙电华鑫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为华鑫铜箔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中担保事项“(3)向中国工商银行灵宝支行申请综合授信3亿元”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被保证人由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更改为灵宝宝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保证金额及期限等其他事项不变。
二,临时提案情况
本事项由公司股东深圳市华信鼎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7日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董事会。
深圳市华信鼎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在提案日持有公司股份102,229,788股,持股比例31.00%,具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权。
董事会接受本临时提案,增加2022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并向各位股东发出通知。
三,补充后议案情况
补充本议案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如下:
序号 |
议案 |
议案一 |
《关于拟公开发行H+A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
议案二 |
《关于拟聘请上市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
议案三 |
《关于拟为华鑫铜箔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
议案四 |
《关于拟为宝鑫电子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
议案五 |
《关于拟为山东合盛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
议案六 |
《关于拟为南京龙鑫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
议案七 |
《关于保证担保变更被保证人的议案》 |
深圳龙电华鑫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9日